[法规名称]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吉林省行政复议条例[颁布机构] : 西安市国家税务局 [颁布文号] :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号 [颁布时间] : 2003-5-23 [执行时间] :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吉林省行政复议条例 市国税二分局:
现将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交通部第二公路工程局在陕所属单位上交总机构管理费标准的通知》(陕国税函[1999]21号)转发给你局,请依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