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的五种结果

2021-07-31 0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行政复议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行政复议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一般来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机关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从而救济自己受到侵害的权利的两条重要途径。其中,行政复议就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救济程序,与行政诉讼相对应。那么,行政复议的五种结果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有关的内容。

  一、行政复议的五种结果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的五种结果 

  二、行政复议机关的种类有哪些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三、行政复议的范围有哪些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2、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5、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6、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7、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8、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9、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行政复议的五种结果的相关内容。按照当前我国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了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理,复议的结果包括维持行政行为、改变行政行为、撤销行政行为等几种。如果您对行政复议结果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行政复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742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行政复议法律师团,我在行政复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