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举行听证几日前

2021-06-09 11:54
找法网官方整理
行政复议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行政复议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我们中国的话,对于执法这一块都是非常公平对待的,所以对于听证的制度也是极其的要求严格,如果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的话是需要听取当事人利害关系的意见的。那么,举行听证几日前?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举行听证几日前

  根据行政处罚法,举行听证会应提前七天时间通知当事人。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举行听证几日前 

  二、行政复议申请书交给谁

  1、个人、企业在日常社会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在你认为执法机关不合法、不合理,或者侵害你的正当权益时,应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就是重要的救济途径之一。

  2、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复议机关会在5日给予答复是否受理。受理会有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则有不予受理通知书。复议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后才能作出决定的,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否则就会被视为放弃复议申请。

  三、行政复议决定何时生效

  一般行政复议书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机关做出复议决定后,应当依法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如果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若法律规定复议为终局决定的,行政复议书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决定书是指行政机关按《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程序,对审理终结的复议案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就全案的具体问题做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举行听证几日前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如果是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提出以后,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行政复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070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行政复议法律师团,我在行政复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