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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违建别墅喊冤:城管未书面告知系“整栋违建”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9-10-30 21:40
导读: 最牛违建别墅宏达径26号业主小舅子上周末现身强拆现场,向媒体透露,业主方考虑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城管部门强拆程序不全、不合法的责任。昨日,26号业主代表陈先生回应“状告门”称,目前并没有收到业主杨先生任何诉讼委托,小舅子在强拆现场宣泄的仅是不满情绪。不过,

  最牛违建别墅宏达径26号业主小舅子上周末现身强拆现场,向媒体透露,业主方考虑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城管部门强拆程序不全、不合法的责任。昨日,26号业主代表陈先生回应“状告门”称,目前并没有收到业主杨先生任何诉讼委托,小舅子在强拆现场宣泄的仅是不满情绪。不过,26号业主委托律师表示,现有掌握材料证明城管对26号作出的“整栋违建”认定从未书面告知业主,业主一旦授权随时可启动追责。

  知情人:业主对起诉顾虑重重

  “我今天问过业主小舅子,他否认在现场说过那样的话,小舅子宣泄的是对政府强拆的不满情绪而已。”昨日,宏达径26号业主代表陈先生回应南都记者称,他是业主授权的代言人,小舅子负责现场具体工作,而他目前并未收到业主杨先生任何诉讼委托。

  据知情人士透露,业主杨先生上周末已赶回广州,本来准备约谈律师,后临时取消。“商人身份让业主顾虑重重。”该知情人称,业主目前在广州还有生意,跟政府打官司,业主会顾虑到对生意等方方面面的不利影响,决策会比较谨慎。

  律师:如获授权随时可启动追责

  “城管从未书面告知业主对宏达径26号的违建部分认定是‘整栋违建’,之前所有的文书都是说拆违建部分。”业主代理律师吴非比给记者出示了一张越秀区城管分局于2010年6月12日发出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查处违法建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穗综越强字(2009)1530013号)(以下简称《强制措施决定书》)。

  根据该文书,越秀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于2010年3月31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穗综越贵字(2010)152909号),责令业主停止违法建设并自行拆除违法建设。业主逾期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和《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经越秀区人民政府批准,越秀区城管分局将于2010年6月19日后对宏达径26号采取措施: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全文未出现对宏达径26号“整栋违建”的认定字眼。

  “这是我们收到的最后一份书面通知,也并未告知违法部分,”吴非比称,业主和城管部门对于违建认定存在争议,业主认可拆除违建部分,但并不认为自家的别墅达到“整栋违建”需整栋拆除的严重程度。“如果城管书面告知定性‘整栋违建’,我们早就提起行政复议了。”

  据悉,业主方可在6月12日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吴非比表示,目前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期内,一旦业主授权马上可以启动追责。[page]

  城管:是否书面告知须查卷宗

  记者对比越秀区城管分局于2010年6月11日首次强拆日贴出的两份《强制措施决定书》发现,虽是同样公文版本,宏兴径17号和宏达径1号的《强制措施决定书》中都标明了具体违建部分。《强制措施决定书》中到底需不需要告知违建业主具体违建部分?一种版本执法文书两种写法为何?宏达径26号“整栋违建”认定是否曾书面告知业主?对于这些争议问题,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回应,立案过程他并未经手,是否书面告知须查卷宗。

  强拆进展

  城管改口:违建资料不公开

  二沙岛宏城花园强拆仍在继续,昨日,坚固的别墅再次让炮机“受伤”,停工。城管表示或将加大人力继续强拆。

  炮机刚开工油管便爆裂

  昨日上午9时18分,南都记者在距离26号别墅仅10米远的宏城花园东门口,没有听到连日来熟悉的轰鸣声。两台炮机静静地停在别墅门口,现场只有4到5名城管,完全不见往日“热闹”的场景。参与26号别墅施工的工人介绍,开工没多久,两台炮机的油管就爆裂了。不但没法施工,炮机内的柴油还洒了一地,只好临时去买油管。“墙体太牢固了,冲击产生的负荷过大,造成了油管爆裂”,这名工人称。

  上午11时38分,油管终于购回。3分钟后,两台炮机重新启动。工人们冒雨作业。一名工人告诉记者,“墙体超乎想象的坚固,施工难度太大了,照这样下去,工期不好说”。

  城管包干协拆另8栋违建

  昨日下午,越秀区城管分局再召集宏城花园违建业主召开闭门会议。会上透露下一步行动方案:城管一方面继续加快强拆宏达径26号、3号、12号;另一方面督促自拆,将分成8个小组包干8栋违建别墅,协助业主拆违,每个小组配备3名城管队员和4名施工队工人,如果拆除力度不够大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增派人手。

  不公开资料怕侵犯业主隐私?

  由于相关部门一直未公布违规建筑的具体认定,前日,省政协委员孟浩和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呼吁城管部门公开违建认定资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阳光执法。昨日,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称,城管部门觉得没义务向社会公开资料,不公开资料是怕侵犯业主隐私权。

  不过,一个月前,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曾经表示,若7月21日自拆大限截止时,业主自拆不完将公布其资料。据南都记者了解,至7月21日,并无一户违建业主完成自拆。城管部门以“怕侵犯业主隐私”而不公开违建资料的做法,显然与之前的承诺矛盾。[page]

  如果城管书面告知定性“整栋违建”,我们早就提起行政复议了。

  ———二沙岛宏达径26号业主代理律师吴非比

  (宏达径26号“整栋违建”的认定)是否书面告知须查卷宗。

  ——— 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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