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60%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者。
3.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4.双下肢高位缺失。
5.双下肢瘢痕形成,功能完全丧失。
6.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7.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三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8.运动员因脑、脊髓损伤而致截瘫及双下肢功能完全丧失。 65%
9.急性白血病。
1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Ⅰ、Ⅱ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