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政府采购方式的发展趋势

2014-07-10 15: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政府采购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政府采购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尽管竞争性招标采购在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性方面有其优势,但由于其自身的缺陷,使得招标采购虽然为一种非常理想的方式,也被世界各国大力推崇,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使用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的比重却不大。...

尽管竞争性招标采购在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性方面有其优势,但由于其自身的缺陷,使得招标采购虽然为一种非常理想的方式,也被世界各国大力推崇,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使用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的比重却不大。

  (一)竞争性招标采购仍是主要的采购方式,但比重逐渐下降

  竞争性招标采购的优点很多,主要包括:

  1.有效地实现物有所值的目标。通过广泛的竞争,使采购实体能够得到价廉物美的商品、工程和服务。

  2.促进公平竞争。特别是国际和国内竞争招标采购,使所有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都有机会参加竞争。

  3.确保交易公正,维护供应商和采购实体双方的利益。利用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时,采购实体对其采购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等,都要做事先通告,在具体操作时都是公开进行的,非常透明。

  4.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竞争性招标采购程序规范,操作透明,监督健全,使腐败分子无机可乘。

  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有其不足之处,突出表现在:

  1.竞争性招标采购周期太长,费时太多。从准备招标文件到合同签订,需要很长的时间。因为周期太长,会延误最佳采购时机,有些采购等到合同签订时,原拟购产品早已升级换代,价格或汇率出现了不利的变化等。

  2.竞争性招标采购需要的文件非常繁琐,而且很难考虑周全。一旦采购实体或供应商有考虑不周全之处,均会处于非常被动的境地,有时采购实体不得不在已耗时做了大量工作后宣布废标。

  3.竞争性招标采购有可能造成设备规格多样化,影响标准化的实现,并给维修和使用标准备件造成障碍。

  4.竞争性招标采购缺乏弹性,有时签订的合同并不一定是采购实体的最佳选择。竞争性招标采购的最大特点,就是其具有不可更改性质,一旦有了最低评标价的投标,采购实体必须选择它,并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招标文件中已做明确规定以外的任何要求。采购实体在有些时候发现某些供应商的投标设备的确非常好,他也愿意购买,但由于该供应商尽管其报价没有突破预算但却不是最低评标价,采购实体就不能选择该投标供应商。这种情况的出现对采购实体和供应商都是一种损失。

  综上所述,尽管竞争性招标采购在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性方面有其优势,但由于其自身的缺陷,使得招标采购虽然为一种非常理想的方式,也被世界各国大力推崇,但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使用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的比重却不大。资料表明,真正使用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进行的政府采购一般占30%-40%。从总体上来说,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所占的比例还将不断下降。

  从国际实践来看,在一个国家内部,实行竞争性招标采购的方式的范围在缩小,比例下降。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费时费力,有些采购方式如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既有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的优点,又能克服其缺点,可以替代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另一方面,采用其他采购方式还可以规避国民待遇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为国内供应商提供更多的中标机会。但是,国际性或区域性经济组织对竞争性招标采购却日益重视起来。如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中,强制规定中央政府在采购的商品、服务和工程价值达到一定金额时,必须实行竞争性招标采购。国际性或区域性经济组织的这些强制性规定,是由于各国更多地是使用其他采购方式,这些方式客观上成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使政府采购市场不能彻底地得到开放。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一些发达国家欲借此成功占领发展中国家政府采购市场的途径。

  (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逐步占居主导地位

  除竞争性招标采购以外,还有很多的采购方式,包括限制性招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自营工程等,其中,单一来源采购和自营工程等方式均为特例,它们都是在特定的环境下适用,而且所占的比重非常小,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都不主张过多地采用这些方式。在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比重不断下降的同时,限制性招标采购和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占的比重不断提高,尤其是竞争性谈判采购在很多国家非常流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既有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的优势,还可以弥补其不足之处:

  1.缩短准备期,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由于不是广泛进行招标,不存在准备标书、投标、等标的情况,采购实体可以直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协商,大大缩短了采购周期。

  2.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评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3.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采购实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拟购商品的品牌、数量、性能、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多次谈判,最终能够买到符合预期要求的商品。

  4.更有利于对民族产业进行保护。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可以对供应商的范围和数量进行限制,这就可以让采购实体充分选择国内供应商,并购买国货。

  5.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还具有其他任何采购方式所不能具备的一个优点,即这种采购方式能够激励供应商将各自的高科技应用到采购商品之中,同时又能转移采购风险。采购实体事前提出拟采购商品的性能要求,参与竞争的供应商可各显神通,充分展现各自的科技优势,最终得到的商品的性能很可能超过了采购实体的预期要求。同时,采用这种方式政府还可以转移采购风险,即供应商最终提供的产品如果达不到预期的性能,采购实体将拒收,损失将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竞争性谈判采购既能体现充分竞争,又能体现灵活协商,逐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采购方式。

  (三)采购手段的发展趋势

  信息产业的高速发展和信息产品的普遍应用,将会为传统的采购手段带来一次彻底的变革,今后的采购手段以电子化为主,通过电子媒体发布采购信息并进行交易。电子贸易将会最大限度地节约人力和财力,缩短采购周期,加快采购进度。目前,在发达国家基本上已经实现了采购电子化。

政府采购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316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政府采购律师团,我在政府采购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