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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项制度做实县乡财政监管

2014-08-27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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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导读】为加强对财政部确定的乡镇联系点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湖南专员办把握政策、业务、人员三大要点,通过建立和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动联系点乡镇财政监管工作。一、建立政策执行反映制度,促进政...

  【导读】为加强对财政部确定的乡镇联系点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指导,湖南专员办把握“政策”、“业务”、“人员”三大要点,通过建立和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动联系点乡镇财政监管工作。

  一、建立政策执行反映制度,促进政策落实。为更好地将中央财政政策在基层,尤其是乡镇一级执行的情况和效果,通过专员办这一桥梁、纽带及时、全面反映上去,湖南专员办建立了乡镇联系点财政政策执行反映制度。各联系点联络人定期将财政政策贯彻落实的情况,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向专员办反映,专员办再通过实地调研、现场座谈等形式调查落实后,形成意见和建议上报有关业务司局,推动财政政策进一步完善。近两年,办领导每年基本深入3个联系点开展1-2次现场调研和座谈,了解基层财政情况。

  二、建立监管信息反馈制度,强化业务指导。一方面,专员办及时将监管信息反馈给联系点。在加大对县乡基层财政预算执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等的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把监管工作中发现的,尤其是涉及县乡财政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馈给乡镇联系点,起到有效的预警和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结合专员办实施的专项检查,布置联系点开展摸底自查,及时纠偏纠错。另一方面,联系点及时将监管工作情况反馈给专员办。要求各联系点在报送工作计划、动态、调研材料的基础之上,将组织开展的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情况,包括监管工作方式方法,监管工作成效,存在的困难等向专员办反映,使专员办最大程度掌握乡镇监管工作动态,研究分析有关情况,更有效的进行业务指导。近两年,专员办通过门户网站《县乡财政专栏》,持续登载了县乡财政联系点反馈的工作动态情况。

  三、建立干部双向交流制度,完善人员培训。自2010年湖南专员办建立并实施了基层财政干部到专员办挂职锻炼工作机制至今,共有14名县乡财政干部到专员办上挂锻炼。通过锻炼,基层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得到提升,不少锻炼干部回到原单位后迅速得到了提拔重用,同时,通过“以点带面”,促进了基层财政干部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自2013年起,专员办探索实行干部下派乡镇联系点驻点学习办法,当年,选派2名年轻干部分赴桂阳正和镇和隆回三阁司乡财政所蹲点学习,通过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工作,使青年干部走出机关,深入一线,接地气,摸实情,既学习基层工作作风,又更好地了解基层工作实情,以蹲点日记形式记录学习所思、所悟,对县乡财政监管和政策执行提出想法和建议。2014年11月,将再选派2名干部开展基层蹲点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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