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了双眼的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用眼镜进行矫正或者双眼的视野缩小,以至于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的参与。这里要注意的是视力残疾的评定标准是指双眼,若双眼的视力不同,则是以视力比较好的一只眼睛为准。视力残疾分为以下4级:视力残疾1级是指视力无光感,或在0.02以内,以及视野半径小于5度;视力残疾2级是指视力0.02-0.05,或者视野半径小于10度,1级、2级又属于盲。视力残疾3级指0.02-0.1;视力残疾4级是指0.1-0.4,3级、4级又称为低视力。
首先是成像位置,由于中央凹有十分丰富的视锥细胞,因而中央凹的视敏度大,物体成像于此则看的清楚,不需要缩短物距或放大物体。而中央凹的周边的视敏度小,要看清楚则需放大物体或将物体挪近。
其次是照明度,眼睛只有在充足的照明度下才能很好的看清物体,因而对有些低视力者就需要配照明灯。
第三是物体与背景之间的对比度,良好的对比度有利于眼睛的视物,因而视力残疾人的生活环境要力图扩大对比度。
第四是眼的适应状态,即明适应与暗适应,要注意室内光线与走廊光线、室外光线对比不宜太大,对于需要暗光的患白化病者应安排在光线弱的地方,以免其受强光刺激。
会让你提供以前的材料,说明你眼睛是正常还是近视,如果近视程度是多少,要去鉴定你眼睛是事故造成的视力减弱。
1、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主要以测远视力为准,采用小数视力记录法。为了检查方便,可将视力表的0.1及0.3之E字剪下,做成硬纸卡,检查者可随身携带。
2、视野检查
对照法:被检查者与检查者对坐湖对立,彼此相距1米,两眼分别检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4级视力残疾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我国对于视力残级的鉴定是有明确的标准的,一般4级视力是指0.1-0.4,属于低视力,相对来说不是太严重,视力是很重要的,作为青少年一定要注意保护,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