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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检测、检验、鉴定、鉴别的区别

2016-02-19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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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环境监测与环境检测有何区别和联系?环境监测和司法鉴定、鉴别有何区别?检验报告书与鉴定意见书有何区别?这些问题,大家都知道答案吗?

  【案例】

  区公安局根据群众报案,查获了一家无牌无证废矿物油加工厂。该加工厂不具备相关资质,擅自收集、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

  在确定污染物的性质时,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产生了分歧。

  公安机关认为,环保部门应当进行环境监测,出具监测报告,以确定污染物的性质。如果环保部门不进行环境监测,起码应当对污染物的性质进行鉴别,以便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提供证据

  环保部门认为,环境监测的目的是为环境行政执法提供依据,环保部门不能接受其他机关的委托,出具监测报告,公安机关应当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或检验。

  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为公安机关提供了咨询。

  【解答与分析】

  一、环境监测与环境检测有何区别和联系?

  (一)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其目的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监测的过程一般分为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环节。

  (二)环境检测

  环境检测则是对某种环境、污染源、污染物进行的检验和测试。其目的是满足当事人的委托需求,或者为了满足某种商业目的。

  环境检测在很多时候表现为对污染物、污染源的性质、数量、浓度、性质的鉴定和检验,如对生活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和种类、室内综合环境、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测量等。

  (三)二者的区别和联系

  环境监测是一种行政行为,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过程,是行政机关或其下级监测机构的法定职责。而环境检测一般是一种商业行为,是一种单一的过程,一般由商业机构来进行。

  环境监测过程中常常包含环境检测,比如对某种污染物、污染源性质和成分的检验等。

  二、环境监测和司法鉴定、鉴别有何区别?

  (一)环境监测属于行政行为,司法鉴定是为司法活动提供证据的行为。

  (二)环境监测的目的是为行政机关作出决策提供依据,而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司法活动提供证据。

  (三)环境监测是一种主动性的行为,开展环境监测无需他人委托;司法鉴定是一种被动性的行为,非经他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就不能主动开展鉴定。

  (四)环境监测是取样、送样、测试、分析、处理、评价的完整过程,而司法鉴定是由委托人提供鉴定样品、鉴定机构只进行鉴定的单一过程。

  (五)环境监测的结论性意见称作监测报告,司法鉴定的结论性意见称作鉴定意见。

  (六)当事人只能对环境监测报告提出异议,而对司法鉴定意见则可要求重新鉴定。

  (七)监测数据经过特定的认可程序后才可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司法鉴定结论可以直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

  鉴别在环境工作中是指,根据有关标准和导则,辨别、确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某类物质。

  三、检验报告书与鉴定意见书有何区别?

  检验,通过检测而验证的意思。鉴定,通过鉴别而审定的意思。两者虽然字义有细微差别,但在实际应用中区别不大。

  而报告书和意见书的区别较大。报告书是检验数据的集合,不带人为的分析意见或结论,客观性较强;而意见书是则是鉴定人根据检验数据得出的评断意见,具有很强的主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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