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我市司法鉴定援助纳入法律援助范畴。4月25日,这项做法首次惠及一对外来工姐妹。
根据《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援助工作的意见》,今后,凡是由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需要委托我市辖区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又无力缴纳鉴定费用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今年26岁的张美丽和23岁的张改丽是一对姐妹,来自河南省鹿邑县农村,事发前在我市一鞋厂务工。去年11月27日晚上,二人同坐一辆自行车在福厦路华亭路段,不幸与一辆小车相撞后,又被另一辆小车刮擦而致伤。两姐妹的父亲张祥金告诉记者,经过医院5个多月的治疗,虽然有所恢复,但目前张美丽耳朵受损造成听觉严重障碍,张改丽右腿比左腿短缩了约6公分。
25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张祥金老泪纵横地对记者说:“我们在医院5个月了,车主一直不肯与我们见面,钱已经花去10多万元了,没钱继续治疗。这次,真的非常感谢大家帮助。”
前几日,福建闽中司法鉴定所接到两姐妹家人的求助后,立即向市司法局提出申请免费给予司法鉴定,市司法局得知情况当即给予批准。25日上午,市司法局法制教育科科长黄少飞及闽中司法鉴定所的法医一起来到病房,亲自将鉴定结果送到两姐妹手中。
司法鉴定所副主任蔡文贤介绍,在这份文件颁布前,他们所里就已经接到不少困苦外来工的求助。确实,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支付不起几百元、数千元鉴定费的贫弱者很多,司法鉴定费纳入法律援助很有必要。
据悉,市法律援助中心也已安排律师给予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