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益阳日报》6月15日报道,6月13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全国的“安化12·12特大杀人、放火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爱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刘爱兵,1975年1月18日出生,案发前系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漆树村村民。
2009年12月12日凌晨3时许,与父亲刘必方发生争吵后,刘爱兵抢过其父亲手中的锄头棒,并猛击刘必方头部,导致其父当场死亡。
事发后,刘爱兵采取棒打、枪击、刀砍、放火的手段,致13人死亡,1人受伤,6栋8户房屋烧毁。
12月13日凌晨6时许,刘爱兵在村民刘益长家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此前,6月4日上午,法院就此案一审开庭时,湖南芙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说,刘爱兵目前诊断为偏执性人格障碍,其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刘爱兵的母亲阙春兰坚定地认为,她的儿子是疯子。
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的单飞豹在电话中告诉本报记者:“在法庭辩论的时候,刘爱兵的思维是很清晰的,没有看到有任何混乱的迹象。”
刘爱兵也曾自称:“你以为我有神经病,我没有神经病……是黑社会的人杀我,有很多人杀我,这里有人杀我,那里有人追杀我,只是没到面前来。”
而据当天在现场的一位记者描述,“刘爱兵看起来神态自若,但是回答提问以及自我辩护时,逻辑裂痕开始显现。”
死刑的判决似乎终结了在社会各界一直讨论的“精神病问题”,然而关于刘爱兵的精神病问题的追讨,却并不简单。
“杀”他的人无处不在
据媒体报道,芙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并没有得到刘爱兵家人的认可。刘的姐姐和母亲当庭叫骂,称刘爱兵是一个疯子,而法院把疯子拿来审批,简直是在胡闹,后二人被法警驱逐出庭。
阙春兰坚定地认为,她的儿子“神经有病”。
《东莞时报》获得了阙春兰于5月12日的一份开头为“报告上级领导”的证词。她说,刘发病是在去年农历八月十五的晚上。这晚他“见”到了已经死了三年的前岳父,肖军安。肖到了广东把他带回来,在山上跑,跑到坟山里,肖就不见了。“刘爱兵想是阴魂。”
此后的第二天,刘爱兵就觉得“这里有人追杀他,那里有人追杀他,吓得上飞机。”飞机到了长沙后,刘爱兵“又觉得有人追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