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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的认定情形及坏账损失的核算

2014-07-23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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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的往往会成为坏账,那么哪些情形下的账款会被认为坏账呢,对于坏账损失应如何核算呢?

  摘要:企业应收账款未及时收回的往往会成为坏账,那么哪些情形下的账款会被认为坏账呢,对于坏账损失应如何核算呢?

  坏账的认定情形

  坏账损失及其核算是应收账款核算的一个重要方面。顾名思义,坏账损失是指由于坏账而产生的损失,因此,了解坏账损失及其核算首先要从什么是坏账谈起。

  一笔应收账款在什么时候才能被被确认为坏账,其条件通常是由会计准则或制度给出的。不论会计准则或制度如何变化,在会计实务中,坏账的确认都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尽量做到真实、准确、切合本单位的实际。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应将其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

  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组合测试)

  根据会计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和估计的坏账率,估计坏账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年末余额=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坏账率(比例金额)

  当期应提坏账准备=当期按比例计算的金额—“坏账准备”已有贷方余额

  坏账核算方法中存在的问题

  1、直接转销与备抵法不统一。坏帐损失的核算方法有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两种。新的准则规定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企业可以自由选择,既容易导致企业间防御坏帐损失能力的差异,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能力强,反之则差;又会形成企业经营业绩的人为不一,计提坏帐准备的企业当期利润少,未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利润多,同样的经营业绩,得到社会承认的程度不同。

  2、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有不足之处。新财会制度规定:运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的企业,其坏帐准备金一律采用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这种方法固然有简便、易于操作的优点,但它忽略了应收帐款拖欠的时间长短与发生坏帐可能性之间的正比关系。一般说来,应收帐款拖欠的时间越长,应收帐款被收回的可能性越小,发生坏帐的风险就越大。所以,在进行坏帐损失核算时,不能忽略时间因素对坏帐的影响。

  3、坏帐准备金计提比率尚未一致。新财会制度规定,采用应收帐款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其计提百分比为:农业企业、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1%,对外经济合作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不超过3%,其他行业企业3%-5%。这使许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的企业税负不均。同行业计提比率的可选性,也会形成实质上经营业绩相同的企业会计核算显示的经营业绩数值不同,难以得到较为一致的业绩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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