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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可以补办吗

2021-07-13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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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死亡是每个人都必须要经历的事情,这也是大自然的规律,不过在我们国家要是有人死亡的话是需要办理死亡证明的,有的家属可能不小心会把这个死亡证明给弄丢的,那么死亡证明可以补办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死亡证明可以补办吗

  死亡证明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到派出所补办需要以下证件:

  1、死亡证明可以到原出具证明的机关(户籍所在派出所),查档补办。

  2、火化证证,到火花单位查档补办。

  3、带上身份证,户口簿手续。

死亡证明可以补办吗

  二、医院在出具死亡证明的时候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医院在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时,只负责本单位诊治过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工作,必须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和医院工作制度》,患者死亡后及时向患者家属下发死亡(解剖)告知书(家属签字);

  2、由经治医生(执业医师)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

  3、将《死亡病例报告卡》送医院行政大厅,由《死亡医学证明书》管理人员核对患者家属、死亡患者身份证及户口本后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并盖单位公章。

  4、患方在患者死亡后3日内办理《死亡医学证明书》。患者家属应妥善保管死亡证明,自留复印件,丢失不补。

  三、死亡证明如何办理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亡人家属的申报,也应给予办理死亡登记,如有可疑情节,可与死亡地的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查对。

  发现来历不明或者过路途中死亡的人, 户口登记机关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如能查明死者姓名、常住地和死亡原因的,应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作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无法查明来历的,应将已经查明的事项和死亡情况登记备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死亡证明可以补办吗的相关内容。很多人都觉得人都死了,要死亡证明也没有用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非常错误的,要是涉及到死亡人的财产等方面的事宜的话,死亡证明是有大作用的,所以要好好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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