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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什么时候起算

2021-05-16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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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权债务关系主要发生在合同纠纷中,债权人一方的权力得不到保障,我们不仅要约束债务人还要约束债权人,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给付价款,并且我们对债权人也规定了诉讼时效,也就是要求债权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力,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其债权就灭失了,那么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什么时候起算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一、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什么时候起算

  无效合同诉讼时效应当自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什么时候起算

  二、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权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三、适用诉讼时效的要件

  1、须有请求权的存在。诉讼时效是对请求权的限制,没有请求权,也就无从适用诉讼时效;

  2、须有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务人的保护,如果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经过一定的期间,又没有其他事由致使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则诉讼时效产生法律效果;

  3、怠于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存在,致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届满有时又称为诉讼时效结束、诉讼时效完成。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人的胜诉权自动消灭。如果有使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诉讼时效还可以"拉长",即中断时重新计算,中止时,将中止时间段剔除后继续计算;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主要介绍了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一般诉讼时效的起算在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力受到侵害起计算,例外情况按照法律的规定,解答了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什么时候起算的问题,其次介绍了诉讼时效的相关概念,以及适用条件,如果你还有什么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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