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有什么特点

2020-12-23 12:24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民事诉讼作为诉讼案件的类型之一,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让其解决民事纠纷,像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离婚纠纷、合同纠纷等等都是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有什么特点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有什么特点

  1、 当事人平等原则

  2、程序参与原则

  3、辩论原则

  4、依法自由处分原则

  5、诚实信用原则

  6、程序公开原则

  7、法官中立原则

  8、程序效益原则

  特点:

  1、客观性。所谓民事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客观存在的事实,即具有客观性。

  2、关联性。所谓关联性,是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的联系。

  3、合法性。所谓合法性,是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不为法律禁止,即具有合法性。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有什么特点 

  二、民事诉讼的受理范围

  1、财产关系案件。这里所说的财产关系,指的是不包括具有纵向行政隶属关系的财产关系,只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主要有财产所有、财产权利的流转、财产权利继承等横向的财产关系。这一内涵是与我国民法的调整范围向对应的。

  2、人身关系案件。这里所说的人身关系是基于人格权、身份权而衍生出来的一系列的权利。基于人格权而产生的权利包括生命、姓名权、荣誉权等。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包括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然而基于政治性和隶属性的纵向管理关系而产生的社会管理就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当然在争议解决时也就不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范来解决。这类型的纠纷主要包括行政人事关系纠纷、刑事纠纷、行政管理纠纷等。

  根据相关的政策、法规,像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纠纷;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3、劳动争议案件。目前我国的就业采用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向选择”模式,在争议解决时也采取“先仲裁,后诉讼”的争议解决模式。在这样一种体制下,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均可以通过到法院打民事官司的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立法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八个的,在整个民事诉讼的过程中起到了一个指导的作用,规范了法院在审判时的执行原则。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有什么特点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422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