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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

2021-05-12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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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每一个孩子出生的第一份证明,就是生育证明。里面详细记录了孩子的身高体重,以及出生时间。但是生育证明是需要专门的部门来发放的。每位准妈妈都应该提前了解清楚。那么生育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生育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

  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二、生育证明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

  1、双方均为本地户籍人口。

  2、男方为本地户籍人口、女方因婚姻事实常住本地的。

  3、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原则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4、双方均非本地户籍人口,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且具有常住倾向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生育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的相关内容。开生育证明其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每位准妈妈在迎接新生命的欣喜之余,也更应该办好生育证明。若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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