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存后,债权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会形成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于提存具有使债务人摆脱债务约束的效力,因此自提存之日起,债权人即独立地享有提存所设定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债权人在规定期间内,对提存机关享有交付提存物的请求权,同时须承担提存费用。
除斥期间:
1、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
2、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合同法》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担保法》规定的提存并非以清偿为目的,而是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