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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与物权的区别是什么

2021-05-16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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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债权我们大家都很熟悉了,可能我们很多人本身就是债权人,但是物权相信很多人还是比较陌生的,虽然债权和物权有一些相似之处,但二者的区别也是蛮大的,那么债权与无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债权与物权的区别是什么

  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们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形式。财产权的静止状态体现为物权,在运动状态中又表现为债权,物权和债权反映着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财产关系。

  物权和债权尽管都属于财产权的范畴,但和债权相比较,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一般不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而是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

债权与物权的区别是什么

  二、物权的特点有哪些

  第一,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权又被称为对人权。债权要成为物权必须要完成一定的公示方法。

  第二,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这就是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第三,物权能够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物权都具有追及性,所谓追及的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所有人可以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其物。任何人都负有不得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义务,无论何人非法取得所有人的财产,都有义务返还。

  三、债权具有哪几项权能

  (1)给付请求权。债权债务关系有效成立后,债权人有请求债务人实行给付的权利。

  (2)给付受领权。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予以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得的利益。

  (3)债权保护请求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依此事实请求国家机关予以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时会因时效等原因而丧失保护请求权,但在此场合仍对债务人的自愿履行享有受领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债权与物权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不管是债权还是物权,都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容不得他人随意侵犯,要是我们的这些权利受损的话,一定要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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