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非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2021-09-01 07: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我们知道善意取得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取得权利,对抗权利人,但是实践中还有一些人不是善意取得,那么这种情况下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非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非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视情况而定,非善意取得无法对抗原所有权人。

  但是如果原所有权人追认了处分行为,那么你就合法的取得了物品的所有权。

  如果原所有权人向你主张返还原物请求权,非善意取得是无法对抗原所有权人的。

  超过了诉讼时效,或者经过一段时间也不向你主张权利的话,你的所有权就没有瑕疵了。

 非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二、什么叫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财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财产,如果他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在此情况下,第三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而原权利人不得向第三人行使物上还请求权,只能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最大限度的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该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关系,保护善意的交易相对人,促进社会经济秩序之稳定,从而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有序地发展。

  三、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一)让与人对让与的财产无处分权。所谓无权处分,是指让与人无处分权而从事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对财产的处分权是属于财产所有人,让与人是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如果让与人有权处分则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常见的无权处分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无所有权的情形即占有委托物的情形,如承租、保管或借用人对承租或保管、借用的财产而将该财产出让给他人;二是所有权受到限制的情形,如某一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将共有财产处分给他人;三是代理人擅自处分被代理人的财产的情形,如代理权终止、超越代理权、无权处分的情形下,也有可能发生无权处分的情况。

  (二)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善意取得以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主观上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为其必备要件。所谓善意,是指第三人于受让时,不知出让人为非所有人,也不知出让人无权处分。财产的善意取得以受让人的善意为条件,如果受让人具有恶意,则不得适用善意取得。当然,我们不能要求受让人自始不知道该物为善意取得,因此,善意的适用时间应为物权变动行为发生之前,在此之后即受让人取得所有权,原权利人不得以受让人恶意要求返还原物。

  在善意取得制度中,这种善意应为“推定善意”,这一原则已为德国民法、我国台湾地区民法明文确认。第三人和占有人(无权处分人)进行交易行为时,根据占有的权利推定效力,以及占有的公信力,我们应推定第三人为善意,如果原权利人主张权利,则负责举证第三人为非善意,如不能举证,第三人则为善意而取得财产所有权。

  (三)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基于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行为。善意取得是以有偿取得为前题条件,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必须向出让人支付相应对价。因此受让人取得的财产必须是通过有偿的法律行为来实现,如果通过继承、赠与等无偿行为取得财产,则不能产生善意取得的效力。

  (四)已作出了物权变动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动产的物权变动必须作出了交付行为,交付可以为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及占有改定。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生产要件,如果受让人没有为权利的变更登记,也就没有实现物权的变动,即使受让人占有财物,财产的物权仍属于原权利人。因此,只要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即可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原权利人只能向无权处分人要求赔偿,而不能向受让人行使物权请求权。

  需要看实际的行为有没有满足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若都满足的话,才能认定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当然若本身第三人就知晓对方是无权处分的话,那么就不能认定构成善意取得了,此时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非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得出来非善意取得的后果就是不能取得权利,那么就不能对抗权利人。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7579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