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名称中,有限责任公司要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要注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为其《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为其身份证复印件。
(3)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中应有单位盖章和组建负责人或全体股东(发起人)签名。
(4)委托书要有委托人或被委托人的签字或盖章,而且要有委托单位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