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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算不算赠予

2014-02-18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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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小两口买房,万一小两口离婚,另一方会不会分走这笔钱?这钱是赠与还是借款?上周五我们曾报道过一个案子,一对宁波小夫妻结婚时,女方父母拿出150万元为小两口买房,让小两口写下借据...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小两口买房,万一小两口离婚,另一方会不会分走这笔钱?这钱是赠与还是借款?

  上周五我们曾报道过一个案子,一对宁波小夫妻结婚时,女方父母拿出150万元为小两口买房,让小两口写下借据,几年后,小两口闹离婚,女方父母拿出借据将小两口告上法庭。

  最近,杭州一位母亲也遇上类似的事,把儿子和前任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归还30万元买房首付款。而萧山一位母亲想帮儿子还房贷,却担心儿子儿媳万一离婚,这钱会不会被儿媳分走一半。

  案例一

  婚后母亲拿30万元付首付 离婚后母亲想要回这笔钱

  杭州人林先生和李女士,40多岁,在1997年3月登记结婚。结婚后住哪儿成了大问题,两人想要自己过小日子都不愿与各自父母同住,两人看中一套房子,虽然面积不大,但好歹也是自己的家,为了付首付,林先生向母亲拿了30万元。

  买了房,夫妻俩过起了小日子,可这之后面对柴米油盐和房贷压力,两人的感情却越来越差,去年,两人的婚姻走到了尽头,离了婚。

  离婚后两人将房子卖了,各拿一半钱分道扬镳。可事情还没完,离婚后不久,李女士接到法院传票,案由是民间借贷,来告她的是林先生的母亲,也就是前任婆婆,而前夫也和她一同成被告。

  李女士找到林先生后才知道,原来当初两人买房的30万首付是林先生向母亲借的,林先生还出具了借款协议。

  “当初我对此事毫不知情。”李小姐认为,借款协议是林先生单方出具的,所以前任婆婆出的这30万元应该属于赠与,自己当然也没有还款的义务。

  林先生母亲坚持,30万元是作为借款给小两口的,房产证上也是林先生与李女士两人的名字,所以这笔借款是两人的共同债务,李女士有义务偿还。

  目前本案仍在审理中。

  案例二

  母亲想帮儿子还清房贷 担心小两口离婚分财产

  萧山的许阿姨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

  许阿姨说,儿子与儿媳结婚前,买了萧山一套130平米的房子,当时的首付和之后的贷款都是她和儿子在承担。2012年,儿子结婚,儿媳婚后也有帮忙还一些贷款。

  可随着孙子的出生,儿子和儿媳的关系日益恶化,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儿子还几次提出离婚,都被许阿姨劝了回去,吵吵闹闹,小两口的婚姻总算维持了下来。

  看着儿子还贷,许阿姨很心疼,打算一次性拿出30万元帮儿子还贷款,可许阿姨有所顾虑,儿媳一直吵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万一儿子儿媳日后离婚了,那这30万元是不是会被儿媳拿去一半?许阿姨也想过让儿子写张借条,可又怕伤了儿子的自尊心。

  ●律师说法

  父母出资买房保权益 可让小两口写下借据

  对于这两起案例,孙律师作了分析。

  孙律师认为,法无禁止即可行,法无规定不为罪,在我国法律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子女与父母之间不能存在借贷关系,故子女向父母借款是法律允许的。

  现儿子向母亲出具了借款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母亲与儿子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该借款协议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可以认定母亲与儿子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是合法有效的。儿子向母亲借的该笔款项也是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所以即便李女士称自己并不知晓借款一事,这30万元也理应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李女士有责任承担。

  但是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又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若李女士真的完全不知晓借款一事,林先生母亲出的这30万元就可能被视作赠与,而非借款。但是具体结果如何还是要看法官如何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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