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从“犀利哥”“深邃哥”看肖像权保护

2012-12-19 07: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网上红了个犀利哥,昆明整出个深邃哥,犀利哥与深邃哥乃同父异母所生根同出生不同,都能通过网络这个途径火了,只是网络敷出来的衍生品而已。网上红了个犀利哥,整出很

  网上红了个“犀利哥”,昆明整出个“深邃哥”,“犀利哥”与“深邃哥”乃“同父异母”所生 根同出生不同,都能通过网络这个途径火了,只是网络敷出来的“衍生品”而已。

  网上红了个“犀利哥”,整出很多提示、思索之类的东西来。这种事情可深可浅可繁可简,昆明网友就“删繁就简”,取最“简”的来“迎合潮流”。昨天,昆明信息港急三火四贴出个题为《昆明版犀利哥——南窑火车站附近的深邃哥!》的帖子,“深邃哥”的照片也被弄上了网,配了些很恶搞的“时尚”解读。

  浮躁肤浅无聊,在当下被“好玩”给现实化了甚至潮流化了,给“破解”了。只要好玩,一切皆有可能,一切不在话下。

  这现象从表象上是“无聊”的——没啥可聊的,但我想说的是,随意曝光“犀利哥”或“深邃哥”以及有可能随后不断按这种惯性呈现的A哥B哥,社会法制的神经,也就很快会被“好玩”给麻痹掉。

  引用一段法律条文:《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啥叫侵犯公民肖像权?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网络论坛发帖人图个好玩当潮人,但网站容许乱发这种“好玩”的照片,图的却是利。再说,照片被媒体曝光,“深邃哥”同意否?还有,他不同意的话,有能力制止否?这牵扯的是人权了。

  一种出自网民的、却被网站纵容的——对弱势群体的歧视甚至把玩,现在就这么有意无意地和法律“对垒”着。曾有人提出网络时代是“全民记者”时代,相对于“犀利哥”“深邃哥”这种肆无忌惮的跟风侵权,“全民记者”的讽刺味道相当浓烈。

  现在我想说的是,“深邃哥”若是看到媒体上自己被解读的照片后很愤慨,那他找谁去排解这种委屈?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利?而爱玩的人是不是根本就没在乎人家的权利?不难推测,好事的网民很可能会“进一步”觉得,“你丫乞丐,你不可能有能力找我的茬”,或者“有本事你就打官司嘛”…… 面对这事,该郁闷还是该开心呢?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067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关联法条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