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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儿咬人主人不认 对簿公堂调解赔钱六百

2012-12-19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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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养的狗儿咬了人,狗主人先是不认账,后来承认狗是自己的却又不赔钱。最后,伤者只好把狗主人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今日,大足县法院透露,该院受理的讨要狗咬伤的医药费

  养的狗儿咬了人,狗主人先是不认账,后来承认狗是自己的却又不赔钱。最后,伤者只好把狗主人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今日,大足县法院透露,该院受理的讨要狗咬伤的医药费官司经过调解,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狗主人赔偿伤者六百元。

  凶猛白狗连咬两人

  今年春节前几天,家家户户都在忙着置办年货,筹备着过一个快乐的春节,可雍溪镇黄先生与欧先生两家却因为狗咬人一事闹得很不开心。据大足县法院法官介绍,出事那天,黄先生家喂养的白狗窜至了邻居欧先生家的院坝处,将正在玩耍的欧的5岁女儿咬伤。因疼痛和害怕,小女孩当即“哇、哇、哇”大哭起来。听见女儿在哭,欧先生急忙跑了出去,轰赶白狗。

  哪知,白狗根本不怕,还凶猛的与欧先生对持,并将她的手臂咬伤后,逃回了黄先生家。

  讨医药费未果闹上法院

  父女俩都被狗儿咬伤,为了要回垫付的医药费,欧先生多次找到了狗主人黄先生。最初,黄先生以自己喂养的狗一直关在家中为由,拒绝了欧先生。后来,他又以自己喂养的狗,早已被扔了,不愿赔偿。最后,他们还闹到了当地派出所,在干警的劝说下也未达成赔付结果。

  今年4月,无奈之下,欧一纸诉状,将黄先生诉至大足县法院万古法庭,要求其赔偿医疗费。

  法庭上调解狗主人赔钱

  大足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此案的郎法官及时了解了案情,并向黄先生讲解了我国《民法通则》中有关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最后,黄先生承认,咬伤欧先生父女的白狗就是他家的,并承认因疏于管理致使白狗外出咬了人,他表示愿意赔付。

  目前,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黄先生支付欧先生父女医药费600元。

  法官说法:

  大足县法院林法官称,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有关饲养动物侵权案件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责任。

  林法官称,如今在城市中,喂养宠物狗的人越来越多,狗主人要看管好自己的狗,否则一旦发生咬人事件,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市民如果被狗咬伤,一定要找到证据,证明伤人动物的饲养人和管理人。如用手机拍照、摄像,找到人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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