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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网说法:你捡钱了,你犯事了吗?

2014-10-16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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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捡钱了,也许你正高兴着,警察就把你带走了;捡钱了,也许你正想怎么处理时,其实不知你早已被盯上了;捡钱了,也许你正准备找寻失主时,看到了悬赏广告等。就这么一件小事儿,却因为种种不同的情况与法律碰撞...

  捡钱了,也许你正高兴着,警察就把你带走了;捡钱了,也许你正想怎么处理时,其实你不知你早已被盯上了;捡钱了,也许你正准备找寻失主时,看到了悬赏广告等。就这么一件小事儿,却因为种种不同的情况与法律碰撞了。

拾金不昧

  下面小编为您讲个“你捡钱了,你犯事了吗?”的故事。

  某一天甲先生如往常一样走在回家的路上,依旧是穿过街道,路过小巷。可是这天的小巷却给了甲先生意外的“惊喜”。他捡钱了,捡到了一个装着4000元现金、白金手链一条、几张银行卡和其他证件的钱包。

  于是,问题来了。

  若是甲先生想要偷偷的占为己有,犯事了吗?

  小编认为如果谁也不知道,或许甲先生因此偷偷的发了一笔意外之财,窃喜时可能会受到道德谴责。钱包属于遗失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此外,我国《物权法》第109条规定,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将遗失物转交给权利人之前要注意保管好遗失物。

  《物权法》第111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千万不要在做了好事之后,因自身过失承担民事责任。

  若是甲先生刚捡到,就被失主找上门。甲先生要是如数归还给权利人,甲先生会被贴上“好人标签”,权利人在领取遗失物的时候,应当向拾得人支付报关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甲先生要是拒不归还,那么权利人可以就甲先生的这一行为提起刑事诉讼。

  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所以,当你遇到甲先生的这种情况时,请将你拾得的遗失物如数归还失主。不要贪一时小财而住进法律的囚笼,得不偿失。

  若是甲先生从日落等到天黑都不见失主前来认领,第二天出门上班,经过小巷发现墙上贴着一张悬赏广告--捡到XX钱包的好心人,请速与我联系(13XXXXXXXXX),以现金500元酬谢!那么,甲先生在归还遗失物的时候可以向权利人主张500元的悬赏金。但是如果甲先生突然想要把遗失物占为己有,则无权要求权利人支付保管遗失物支付的必要费用以及这500元悬赏金。

捡了钱是好事还是陷阱

  小编有话说:社会太过复杂,捡钱也需谨慎。不知道是社会的道德滑坡还是何种原因,好人好事大家都不敢做了。丢在地上的财物,也许就是一个陷阱,有人盯着,等着你往里面跳。但是小编觉得好事要做,只是我们采取的方式要注意保护自己。

  你捡钱了,你犯事了吗?

  那些我们不知道的法律事儿,欢迎大家一起来和小编探讨。

  延伸知识点: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罪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告发的,人民法院才受理。这是从刑事诉讼的角度对符合侵占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是否必定受到刑法追究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自诉案件。所谓自诉,是由被害人以及其他依法拥有请求法院确认刑罚权是否存在并适用刑罚权对犯罪人进行惩罚的团体或者个人提起控诉的形式。

找法小编:l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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