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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卖三年老两口不知情 疑家贼难防儿子生事

2012-12-19 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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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拥有两套房屋,在家安享晚年的赵大爷和郑大妈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居住的两套房屋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变更在他人名下了。走投无路的赵大爷和郑大妈
中国法院网讯 拥有两套房屋,在家安享晚年的赵大爷和郑大妈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居住的两套房屋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变更在他人名下了。走投无路的赵大爷和郑大妈近日将现该两套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起诉至法院。目前,该案已在北京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理。

2007年三月下旬的一天,法官突然来到赵大爷和郑大妈的家中,告诉两位老人,他们居住多年的房屋已于2004年被出卖给了姬某和赵某,并且房屋早已过户,现姬某和赵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姬某和赵某因为没有及时还贷,而被某银行起诉。

无比震惊的赵大爷和郑大妈得知此事后根本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赶忙到房管部门查询。查询后赵大爷和郑大妈才知道,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姓尹的人签的字,季某和赵某的委托人是一李姓女子,合同签订日期为2004年5月14日。赵大爷和郑大妈在房屋档案中发现,有一份委托书,内容就是赵大爷和郑大妈委托姓尹的人办理出售房屋的一切手续,委托书上有赵大爷和郑大妈的签字和手印,而且此委托书经过北京市某公证处公证。

原告赵大爷和郑大妈在起诉时称,自己从未在类似文书上签过字,且郑大妈是文盲,不会写字。委托书上的手印也不是赵大爷和郑大妈按的。随后赵大爷和郑大妈起诉了现房主姬某和赵某,并将某公证处列为第三人一同起诉。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赵大爷和郑大妈的四子在刑满出狱后,因无钱花,而曾将二老的户口本、身份证件、房产证拿出去抵给别人换钱花。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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