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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成索要彩礼 未进洞房先上公堂

2012-12-19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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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法院网讯恋爱双方原本应该幸福地走进婚姻的殿堂,然而姻缘不成,两人却因为彩礼纠纷而对簿公堂。3月30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彩礼纠纷的案件。喜欢
中国法院网讯 恋爱双方原本应该幸福地走进婚姻的殿堂,然而姻缘不成,两人却因为彩礼纠纷而对簿公堂。3月30日,河南省郑州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彩礼纠纷的案件。

喜欢帮人说媒的马阿姨是个热心人,然而帮人说了一辈子媒的她却因为给自己亲外甥说媒而说出了麻烦。马阿姨说,自己特别喜欢说媒,并且说一对成一对,2006年看着自己当兵的亲外甥小路复原后,自己就想着为他介绍一个。2008年4月,在马阿姨的介绍下,小路认识了一位女孩儿小王,两人见面后,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在小路母亲的催促下两人于当年8月16日订了亲。根据女方的要求,小路家向女方支付了价值四万余元的彩礼。

然而好景不长,小路称,订亲后小王逐渐冷落自己,给她打电话也一直不接,当他要求登记结婚后,小王拒绝了,之后小路经介绍人前往了解后得知小王明确表示不同意两人继续交往。

两人关系的破裂让小路的姨妈马阿姨陷入了尴尬,原本以为经自己介绍,自己的亲外甥会走向幸福的婚姻殿堂,然而媒没说成,还让自己因为彩礼的事与外甥家的关系闹得很僵。原来,外甥家人因为女方不肯退还订亲彩礼不断抱怨马阿姨。无奈之下,马阿姨找到电视台记者,请他们去小王家帮助索要彩礼,但是小王家人明确表示彩礼不予退还。

从部队复原后的小路由于没有正式工作,经济比较紧张,支付了巨额的彩礼后,小路的生活更加困难,眼看索要彩礼无望,小路于是来到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将小王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依法判决小王退还彩礼四万余元。

庭审中,小王称,自己与原告只是恋爱关系,并未订婚,更无订婚彩礼之说。同时小王称,2008年8月16日,原告及其家人来到自己家只是来“看家”,并非原告所说的 “订亲”,而原告带来的只是做客的礼物,并非所谓的“彩礼”,因此原告所说的“彩礼”不应该退还。而原告小路则一直坚称小王家人收取的就是订婚彩礼,根据农村的风俗,订婚后双方未能结婚,订婚彩礼应该退还。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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