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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高速公路赶羊 女孩不幸惨死车轮下

2012-12-19 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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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上诉人安徽省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常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尘埃落定,双方达成协议。上诉

近日,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上诉人安徽省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常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尘埃落定,双方达成协议。
上诉人安徽省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常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怀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向蚌埠中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常某某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09年5月18日15时许,常某某之女常某穿越其家门前高速公路北面路边防护铁栅栏的缺口,追赶跑到高速公路上的自家的几只羊,在沿宁洛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使上行线至225km+800m处路段,被卢某某驾驶的豫pd9590号、挂车号为豫pv981的解放半挂牵引车撞到后碾轧致死。事发后,肇事车主已给付常某某38000元赔偿款。
蚌埠中院在审理过程中,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安徽省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补偿常某某因常某死亡而产生的死亡赔偿金等18000元,如果逾期给付,则安徽省某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一审判决给付常某某47169.60元,因常某死亡而产生的纠纷全部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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