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河南省
滑县人民
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大量的和解工作,成功执结了一起公婆状告儿媳侵权案,使得昔日对簿公堂的婆媳握手言和。
刘某与赵某系婆媳关系,并
同居一院,刘某有堂屋三间,赵某(其夫已逝)有西屋四间。刘某因病住院一个月,出院后得知,赵某为了给儿子看病,把七间房屋全部卖给了他人,共得房款5万元。赵某同意另行给公婆盖房,并照顾日常生活。事后,赵某不仅不新盖房屋照顾刘某的生活,还将给子治病剩下的2万元钱挪为它用。刘某无房居住,又无钱生活,无奈下将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赵某返还房款2万元。经多次调解无果,法院判决赵某一月内一次性返还给刘某卖房款2万元。赵某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按期履行义务,刘某又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调查得知,刘某有两子一女,赵某是大儿媳,小儿子在异地工作,刘某因无房而暂居女儿家。执行法官遂邀请小儿子及女儿一起做疏导工作。执行法官通过对赵某教育、释法,其认识到了私自处分房产,致公婆老而无居实属不该,当面承认错误,并同意接赵某与自己一起生活。同时,刘某也体谅儿媳因给孙子治病无钱而自作主张的行为,表示自己作为奶奶也愿意为孙儿出一份力。最终婆媳二人化干戈为玉帛,重归于好。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