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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男子通宵上网致猝死 家属告网吧索赔40万

2012-12-19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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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租一个房子,买一些电脑,网线一插就提供上网服务,开网吧看似简单,其实不然,网吧需要注意的事项还很多。今天上午,北京彩络通上网服务中心就被宣武居民胡某的家属告上
租一个房子,买一些电脑,网线一插就提供上网服务,开网吧看似简单,其实不然,网吧需要注意的事项还很多。今天上午,北京彩络通上网服务中心就被宣武居民胡某的家属告上法院,要求该网吧为胡某之死承担40万元的赔偿责任。
胡某的妻子林某介绍说,今年2月22日晚上8时左右,胡某到位于牛街的网吧上网。2月23日早8时多,民警通知胡某家属,说胡某在网吧不治身亡。随后家属赶到网吧,发现胡某上半身倾斜,躺在网吧的椅子上,双眼睁开,经120确认,胡某已经死亡。
案发后,胡某家属到公安机关查看事发期间的监控录像。从录像可以发现,该网吧在凌晨2时后处于无人监管的局面,值班的网管也不在相应的工作岗位上,更没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巡视。胡某家属还到网吧实地勘查,发现网吧在深层地下室24小时经营,通风条件极差。尤其在案发时,天气较冷,网吧为保暖而疏忽了通风,加上人员较多,空气缺少畅通循环。“这样的环境不具备最基本的网络服务安全健康环境要求。”坐在原告席上的林某抽泣着说,如果网吧能避免上述问题,丈夫可能不会离开人世。
胡某家属认为,胡某到网吧消费,网吧在提供上网服务的同时,对消费环境及相关的安全措施应当负有保障义务。该网吧作为24小时经营的消费场所,应当不间断地对网吧内部进行巡视,应当对消费者的安全给予合理的注意。胡某非正常死亡,按照常理在死前应有非正常反应。如果网吧进行正常监管巡视及合理注意的话,及时发现胡某的非正常反应,进行及时救助或采取相关措施,有可能避免悲剧发生。该网吧没有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也没有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在胡某死亡的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此,胡某的父母、妻子、儿子把北京彩络通上网服务中心告到法院,要求该网吧赔偿近40万元。
北京彩络通上网服务中心代理人表示,该网吧是经批准合法经营的,事发前后,均有相关部门对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不存在安全隐患。“据我们了解,胡某是猝死,而非人身侵害死亡。所有的证据均不能证明有人身侵害事实存在,基于此,我们不同意胡某家属基于人身侵害理由提出的诉讼请求。”网吧的代理人辩解称,胡某家属的说法并不正确,该网吧并不在深层地下室,而是半地下室,有窗户在地面之上,通风不存在问题。
彩络通上网服务中心还称,通过查看监控录像,该网吧工作人员在凌晨均正常巡视,不存在不负责任现象。 r>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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