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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理财有风险 20万巨款变欠条

2015-02-06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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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审结原告梁某成与被告吴某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欠款21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给原告。原告梁某成与被告吴某系朋友关系。2008年6月12日,双方通过传真达...

  近日,玉林玉州区人民法院审结原告梁某成与被告吴某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欠款21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给原告。

  原告梁某成与被告吴某系朋友关系。2008年6月12日,双方通过传真达成协议:由原告出资40万元给被告代为操作股票账户,如果发生亏损,亏损金额由被告负责赔偿;如账户盈利,赚钱部分五五分成。不久之后双方结算,被告操作原告的股票账户,共亏损30多万元。被告对此愿意承担偿还责任。至2010年,被告尚欠255000元。原告为此起诉要求被告还款。之后双方经过协商,被告于2010年11月16日重新立写了欠条,确认还款时间,原告撤回起诉。

  后被告仅在2011年的1月和2月两次还款合计45000元,尚欠21万元至今未还。原告经追索未果后,于2013年2月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欠款21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法院认为,原告梁某成与被告吴某之间基于委托理财关系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照承诺还款构成违约,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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