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女子超市购物滑倒骨折 超市被判赔7万

2014-12-19 1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李女士在超市购物时因地板湿滑摔倒,造成骨折构成伤残。近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超市承担70%的责任,赔偿李女士7万余元。李女士诉称,2013年10月11日,她在丰台区一家超市购物时,因地板湿滑摔倒受伤,导...

  李女士在超市购物时因地板湿滑摔倒,造成骨折构成伤残。近日,丰台法院一审判决超市承担70%的责任,赔偿李女士7万余元。

  李女士诉称,2013年10月11日,她在丰台区一家超市购物时,因地板湿滑摔倒受伤,导致左髌骨骨折。她起诉要求超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5万余元。

  超市辩称,对于部分区域突发的情况,保洁人员无法时刻兼顾,难以避免短暂的地面有水的状况。李女士应当对地面异常情况有所察觉。其在购物过程中因注意力不够集中摔倒,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超市人员及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5.6万余元。

  法院认为,超市地面有水且未设置明显标识,导致李女士摔倒,应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李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自身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酌定其承担的比例为30%。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超市赔偿李女士7万余元。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151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