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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需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2012-12-19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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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原春琳)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即将展开。教育部今天提醒有入伍意向的高校毕业生,请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

  本报北京10月15日电(记者 原春琳)2009年冬季征兵工作即将展开。教育部今天提醒有入伍意向的高校毕业生,请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系统高度重视2009届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积极配合兵役部门,圆满完成今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任务。

  通知要求高校一方面提醒预征对象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另一方面动员毕业生特别是那些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军入伍。而有志于参军的女性毕业生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兵役部门报名应征,高校可组织提前毕业和已完成除实习以外教学环节、翌年毕业有志于参军的高职毕业班学生报名应征。

  同时教育部要求做好为毕业生补办预征手续、为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工作。根据今年征兵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应征入伍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入伍时所有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相当于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可以免费上大学;入伍后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直接选拔为军官等方面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退役后,可享受考学、升学、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等方面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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