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需要申报汇算清缴吗

2020-11-02 18: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民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民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的,也就在纳税上存在不少疑惑。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需要申报汇算清缴吗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需要申报汇算清缴吗

  不需要,个体户一般都是定额征收税款。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度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需要申报汇算清缴吗 

  二、汇算清缴的地点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投资者兴办两或以上企业时的汇算清缴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该企业的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2、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5年后需要变更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3、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时,应附注从其他企业取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含有合伙企业的,应报送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所得情况的《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同时附送所有企业的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当年度已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业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

  第十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定额户负有纳税申报义务。

  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户,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缴清应纳税款,当期(指纳税期,下同)可以不办理申报手续。

  第十一条采用数据电文申报、邮寄申报、简易申报等方式的,经税务机关认可后方可执行。经确定的纳税申报方式在定额执行期内不予更改。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个体工商户一般都是定额征收税款的,不像企业那样查账征收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个体工商户不用涉及。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需要申报汇算清缴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民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227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民法律师团,我在民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