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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与总公司是共同被告麽

2021-09-16 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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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公司可以在名下设立分公司,总公司可以被叫做法人,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和独立的人格,需要依附于总公司,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分公司与总公司是共同被告麽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公司与总公司是共同被告麽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总公司和分公司不能作为共同被告。只能是总公司作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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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起诉公司的流程

  首先,写好起诉状,起诉状上应当写明公司的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信息等;其次,携带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到法院成功立案后,等待法院向公司方寄送法律材料,并向原告方寄送公司方的答辩状和举证通知;接着,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会向双方寄送开庭传票;双方在开庭时间到庭参加诉讼;最后,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

  三、起诉公司的管辖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个人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内容,主要介绍了在诉讼中共同被告的条件,分公司是没有资格和权利被追加为公共被告,因为不具有法人资格,总公司可以参加民事诉讼以自己的名义,解答了分公司与总公司是共同被告麽的问题,其次介绍了诉讼的流程以及管辖地的认定,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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