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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笔录可以改么

2021-05-2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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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庭笔录,是指记载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所作陈述的司法文书。由书记员制作,笔录内容涉及与案件有关的事实和根据。那么,法庭笔录可以改么,可以改,但是要走合法程序,并且在签字确认后不可更改。您还想了解有关法庭笔录的内容吗?以下由找法网编辑为您一一介绍。

  一、法庭笔录可以改么

  询问笔录,庭审笔录,宣判笔录...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发现任何记录错误,都不可以修改。

  引用法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法庭笔录可以改么

  二、民事诉讼的庭审笔录修改条件

  1、庭审笔录不可以随便修改。只有在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才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2、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庭审笔录反映的是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是法院依法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材料,其重要作用和意义显而易见。庭审笔录应当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庭审的全部活动;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三、法庭笔录主要记明内容

  1、笔录名称。如开庭笔录、宣判笔录等;

  2、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姓名;

  3、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等。如有未到庭的,应当记明未到庭的情况;

  4、审判长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是否要求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出庭人员回避的情况;

  5、当事人陈述;

  6、法庭对所有证据进行的调查,当事人对各种证据的辨认和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在审理过程中提出的新证据,即法庭调查的全部情况;

  7、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时的发言;

  8、原告提出增加、变更、撤回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等;以及审判人员对这些情况的处理;

  9、评议和制作裁判的有关情况;

  10、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或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情况。

  以上是关于法庭可以改么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在法庭上的每一句证据、辩护都会有人记录。因此,在陈述个人观点时要考虑清楚,如有更改,须在签字确认前更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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