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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2012-12-19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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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一、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一、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民事主体得以结成相互关系的利益对象。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之所依,是主体交往的基石和利益所在。故没有客体,便无从发生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依利益的表现形式,可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四类。

  1.物。物是能满足人的需要,能够被人支配或控制的物质实体或自然力。民法上的物虽具有物理属性,但与物理学意义上的物不同,要求有可支配性、存在性和效用性。物在民法中具有重要意义,大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与物有密切联系,有的以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担保物权等,有的虽以行为为客体,但仍以物为利益体现,如交付物的买卖合同

  2.行为。作为客体的行为特指能满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也称给付。行为主要是债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为债权是请求权,债权人只能就自己的利益请求债务人为给付,如交付物、完成工作,而不能对债务人的物或其他财产直接加以支配。

  3.智力成果。智力成果是人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包括文学、艺术、科技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是智力成果的载体,而是载体上的信息,载体本身属物权保护对象。

  4.人身利益,人身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尊严、荣誉、身份等等。人身利益虽然与主体人身不能分离,但并非主体本身,而只是能够满足主体人身需求的客观事物,因此它是人身权关系的客体。

  王利明先生曾说过“客体,实际上是对各种民事法律关系对象的一种抽象”,“如果法律关系缺少了客体的话,它就缺少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要素”,深入理解客体的具体含义有助于梳理各种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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