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里平白多出5万元,是照单全收还是如数返还银行?广州军区空军某师二级士官刘志敏劝说父亲将不当得利返还银行的事,使官兵从中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
3月20日,小刘的父亲发现自己的交通银行借记卡里储蓄额多出了5万元。这种天上掉“馅饼”似的好事令小刘的父亲兴奋不已,他随后分两次将卡内的存款全部取完,并注销了账号。
4月25日,银行发现了这笔因电脑故障导致的错账,便派工作人员到小刘家向小刘的父亲说明情况,并请求他归还这5万元钱,小刘的父亲当时口头承诺三天后将钱送到银行。但由于部分资金已用作他用,小刘的父亲只按期归还了3万元。此后,银行工作人员多次登门协商讨要剩余的两万元,小刘的父亲却以此事的发生责任在银行为由拒绝归还。
5月中旬,小刘回家探亲得知此事后,觉得父亲的做法不对,可又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服父亲。无奈之下,小刘拿起电话向师里的法律咨询员周先冬咨询。听了小刘介绍的情况,小周给小刘详细讲解了《民法通则》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告诉小刘,其父亲取得的这5万元钱,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给银行。听了小周的解释,小刘特地到当地新华书店买了一本《民法通则》,将向父亲作了解释,并告诉父亲,如果拒不归还所剩的两万元钱,银行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听了小刘的解释,父亲终于将两万元钱送到了银行。
法规链接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