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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保证责任

2011-02-23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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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案情]消费者王某于2003年4月向房地产开发商江苏安居置业有限公司购买了置业花苑17号楼二单元501室住宅一套,双方约定于2004年5月交付使用。王某为了享受安居置业公司制

  [案情]

  消费者王某于2003年4月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证,同时与银行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才是真正的物权抵押。楼花按揭的法律性质有别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抵押担保方式,属于一种特殊的房屋抵押贷款方式,不能简单地运用担保法调整楼花按揭关系。因此,房产商主张选用担保法第二十八条“物保优于人保”是没有依据的,应当承担第一顺序的连带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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