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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房屋买卖收取定金合同样本

2021-04-14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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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房屋买卖的时候,买卖双方是需要就房屋买卖的各项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书面合同的,然后才能进行房屋交易的,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才行。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为你整理了简易房屋买卖收取定金合同样本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简易房屋买卖收取定金合同样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济南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储藏室 平方米,产权证号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2、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XX ;即人民币小写XX。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XX,即小写XX 。

  4、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X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5、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6、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乙方承担。

  7、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8、甲方应在X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9、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X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10、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1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1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13、附加条 款: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 月 日

 简易房屋买卖收取定金合同样本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欺诈行为如何认定?

  在商品房买卖活动中进行欺诈和恶意违约的要承担最高至双倍购房款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中的亮点。上述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明确了双倍赔偿在商品房买卖纠纷中的适用范围,防止其运用的任意性,对于正确维护开发商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起到了一定作用。实践中,因恶意违约行为客观性较强,较易审查和认定;而对于欺诈行为如何认定,实践中审判人员的认识不一。上述司法解释中的欺诈行为源于《民法典》对欺诈行为的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欺诈行为主要可以划分为两类:即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和虚假陈述。

  在上述两种欺诈行为中,虚假陈述是作为,客观性较强,当事人举证不易,但法院认定不难,在此不作论述。对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何理解和认定,争论很多。有义务告知对方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应认定为故意隐瞒,并提出认定故意隐瞒的关键是确定是否有义务向对方陈述真实事实。上述观点从理论上为我们确认隐瞒行为,提供了简明和可操作的规则。

  按一般的理解,故意隐瞒显然不包括不知道或因过失而未告知的情况。应该承认,存在由于过失而隐瞒真实情况的可能。这就要求查明当事人的主观情况,如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真实情况,结合法律是否确定其有告知此真实情况的义务,若均是确定的,而当事人未告知,并造成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则可认定欺诈行为成立。欺诈行为一般较难认定,有关的法条上有“故意”二字,就应该如此理解和操作,查明不了,依法不予认定即可,但不能推定。

  三、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零二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除法律、行政法 规明确规定合同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外,如果合同签订双方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实践中,双方都会在购房合同中对合同的生效时间进行明确约定,一般多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旦在合同上签字盖 章那么合同就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尚未对购房合同的生效作出强制性要求,购房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故是否在 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购房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第一、当事人必须遵循合同约定,依诚实信用原则正确、完全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必须依照法 律或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履行义务;

  第三、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将依法 承担民事责任,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使当事人依合同的规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补救。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简易房屋买卖收取定金合同是需要把当事人之间的基本信息、房屋买卖情况、定金金额等主要内容写清楚的,然后才能签字盖章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简易房屋买卖收取定金合同样本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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