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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假合同狂收押金6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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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9 10:50
导读: 涉嫌合同诈骗被告今日上午受审我省首批陪审员与法官同权审案本报讯邹斌、记者叶伟、袁征摄影报道:今天上午9时30分,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件。法庭

涉嫌合同诈骗被告今日上午受审 我省首批陪审员与法官同权审案

本报讯 邹斌、记者叶伟、袁征摄影报道:今天上午9时30分,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件。法庭上,两名没有穿制服的“法官”坐在审判席上参与案件的庭审,并不时地讯问被告席上的犯罪嫌疑人。他们就是我省首批任命的人民陪审员罗丹丹、古水林。5月1日起,我省2498名人民陪审员的身影将频现法庭,与法官同权审案。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构成诈骗罪

上午9时整,记者来到南昌市东湖区法院等候开庭。9时20分许,随着警笛声的由远至近,涉嫌合同诈骗犯罪的被告人杨建平被押解到法院。据了解,被告人杨建平捕前系南昌平志利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董事长。

9时30分,审判长宣布开庭。同台坐在审判长左右两边的是两名穿着便衣的“编外法官”———人民陪审员。据了解,这是南昌市东湖区法院首次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

9时40分许,代表国家公诉机关的东湖区检察院检察官熊建员宣读起诉书。

法庭上,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被告人杨建平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受害人的报案笔录及协议书、收款收据等书证,以佐证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建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以发包工程收取押金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共计61.8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回放 签假合同狂收“工程押金”60万

据起诉书指控,杨建平今年52岁,南昌市人。1996年3月初,杨建平了解到南昌市坝口巷在搞房屋建设开发工程,但苦于自己公司的资质,没能将该工程接下。但杨建平却了解到了该开发工程的具体面积、位置等详细情况。“聪明”的他便想借了解到的“内幕”发一笔财。

从1996年3月上旬开始,杨建平便对外慌称自己公司承接到了该房屋建设项目,有10多栋房屋可以对外发包。随后,受害人邓某找到杨建平,要求承包项目中的6栋房屋工程。同年3月15日,杨建平和邓某签订了内部建筑工程承包协议,并先后分3次收取邓某给付的“工程押金”10万元。

1996年4月,杨建平采取同样的手段,与受害人刘某签订2栋楼房的建筑承包协议,并分三次收取了“工程押金”20万元,这一次,杨建平还找来了其公司的总经理程某(另案处理) 具体经办此事。

检察官还指控,在1996年3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杨建平采取同样手段,以发包该批工程的名义,收取受害人谢某、梁某等人“工程押金”35.8万元。[page]

事发后,杨建平对上述受害人避而不见,并从1996年底外逃。2004年7月24日,杨建平在石家庄开往广州的T89次列车上被铁路公安抓获归案。

2004年7月31日,杨建平被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2005年3月,被移送东湖区法院审理。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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