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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消灭,债权受偿权力

2014-11-19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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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果动产或不动产抵押权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已经消灭或消失,抵押权消灭而债权依旧存在,那么就存在的债权而言债权人就什么东西受偿呢,毕竟抵押物已经消灭了,没有东西可以拍卖受偿了。请老师就动产和不动...

  如果动产或不动产抵押权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已经消灭或消失,抵押权消灭而债权依旧存在,那么就存在的债权而言债权人就什么东西受偿呢,毕竟抵押物已经消灭了,没有东西可以拍卖受偿了。请老师就动产和不动产两种情况加以说明解释,谢谢!

  如果动产或不动产抵押权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已经消灭或消失,抵押权消灭而债权依旧存在。

  比如甲欠乙100万元,如果甲以房屋抵押,房屋在地震中倒塌了,那么乙就丧失了抵押权,乙可以继续找甲要求清偿100万元,甲可以拿其他财产清偿,甲除了房屋,还可以有其他财产,只是乙对其他财产的拍卖价款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动产和不动产两种情况,结论是一样的,债权人都丧失抵押权,但都可以继续要求债务人拿其他财产清偿,只是对其他财产的拍卖价款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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