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担保是指当事人通过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担保。在我国,除了法定担保外,其他的担保都可以依据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都为约定担保。约定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理解约定担保应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1、约定担保产生于当事人的担保合同,也即担保约定。在约定担保中,当事人可以自愿订立担保合同,有权拒绝任何强迫订立担保合同的要求。当事人有权决定选择担保合同的相对人,有权决定担保合同的内容。在约定担保中,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担保合同甚至解除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体现了当事人参加民事经济活动的平等性原则和自愿性原则。
2、约定担保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任意设定担保。在约定担保中,有些担保方式,当事人除了订立担保合同外,还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担保登记手续,例如当事人以不动产等《担保法》规定要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抵押的和以股份、股权质押的,都要到法律法规指定的部门办理登记后,担保合同才生效。此外,在对外担保中,当事人不得以定金的形式出具对外担保,以定金形式出具的对外担保无效。约定担保中当事人订立的担保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不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否则当事人的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