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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虚假诉讼哪部门管

2021-05-18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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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虚假诉讼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假官司”,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对于虚假诉讼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或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律师虚假诉讼哪部门管

  可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任何一个报案。

  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诉讼相对方以外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管理秩序。

  刑法修正案中具体规定如下: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律师虚假诉讼哪部门管

  二、虚假诉讼罪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1、《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4、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虚假诉讼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虚假诉讼是行为人因利益驱动而采用虚拟的事实、虚拟的法律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假用法律程序的调整来达到损害他人权利或公共利益、实现自我不当利益的恶意诉讼行为。对于虚假诉讼行为的处罚是有法律规定的,但对于虚假诉讼的认定,尚未见权威解释或认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发布过《最高人民法院首次认定虚假诉讼案》的指导案例,但也没有提出具体的认定方式与操作指导意见。只能在司法实践中,根据虚假诉讼的法律特征、虚假诉讼的表现形式、虚假诉讼行为方式的推定等法律要素来确定虑假诉讼的行为构成。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律师虚假诉讼哪部门管”的相关法律知识,发现虚假诉讼的情况,可以跟案件所在法院承办法官进行举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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