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芬回应科研成果侵权已交律师处理
昨晚,刚刚从美国回到家中的于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此事件她已交给律师处理。于芬并未透露自己是否将于本月20日到法院举证。
此前,于芬的法律顾问曾表示,于芬在发表相关文章前,已履行了将使用李强相关观点的告知义务,而后者并没有提出任何反对意见,因此于芬的行为应该并不侵权。
而如果要走法律程序,李强必须首先证明自己就是发表博文的署名为“西北风”的网友,其博客内容也不能定性为“科研成果”。
此外,该律师表示,“李强的行为某种意义上是对于芬名誉权的侵害,因此将保留通过必要的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