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代理行政案件的律师对记者的期望
我是一位专门代理行政案件的律师,由于行政案件特有的新闻性,10年前就开始与法制记者接触,因此,想对记者职业谈谈我的看法。
眼下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行各业的人们都显得格外浮躁,感到无所适从。这就赋予了记者特殊的使命和社会责任。记者和媒体不能浮躁,应该保持坚强的意志和冷静的思考,以沉着、客观、智慧的报道去引导社会。
首先,报道必须选择正确的视角,切莫以吸引眼球作为主要追求。譬如,2005年,浙江曾有12位农民在律师的帮助下打赢了“民”告“官”的官司。报道出来时,却说成是那位农民代表自学法律3年告赢的。这样的报道当然吸引人,但可能误导社会大众。
其次,记者必须不断专业化。这几年公共事件不断。但有些记者因为不熟悉相关领域,报道无法让相关人士各就各位。譬如,在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报道中律师常站在主角位置上。这就不符合律师执业伦理。
再譬如,拆迁问题是当下引发社会矛盾的主要根源。可是,前瞻性报道并不多见。更多的报道,将产生矛盾的原因归为补偿价格不合理,没有涉及实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