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强制开通短信 律师称违法

2019-05-18 14:3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律师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律师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中南大学邮政储蓄点:要办储蓄卡,先开短信服务消费者:这是霸王条款2.5元的短信服务,该不该较真?邮储点负责人:任何体制都有部分疏漏律师: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湖南在线

  中南大学邮政储蓄点:要办储蓄卡,先开短信服务消费者:这是霸王条款

  2.5元的短信服务,该不该较真?

  邮储点负责人:任何体制都有部分疏漏律师: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湖南在线12月3日讯(记者王立三)"我根本不需要什么短信提醒,邮政储蓄为何强制用户订阅短信服务。"近日,长沙市的周女士向《有事您说话》栏目反映,自己每月2.5元的短信服务费交得"不明不白",她认为邮政储蓄存在强制消费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回放:不开短信业务不能办储蓄卡

  今年10月4号,周女士在中南大学邮政储蓄点办理储蓄存折。周女士告诉记者,她本人是中南大学的老师,因此选择与家临近的邮政储蓄点办理业务,当时邮政储蓄点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办理存折必须绑定办理短信业务,并在存折上盖了一个章,印上"今起已为你办理短信业务,至1月4日前免费试用,之后仍可享受每月2.5元优惠"字样。工作人员告诉周女士,如果对短信服务不满意,三个月之内拨打"11185"客服电话取消。"我当时没太在意。"周女士告诉记者。

  一个星期后,周女士再次去该邮政储蓄点为母亲办理另一张储蓄卡,同样被告知"必须开通短信服务"。该储蓄点宣导员告诉她,如果不办理短信业务,将不予办理储蓄卡。"这不是霸王条款吗?"周女士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短信提醒业务应该给有需要的人开通,我母亲又没有文化,她怎么会使用呢?"周女士表示,短信业务应该是储户自主选择的,而不应该是邮政强行订制的。

  维权:他们应在储蓄点公开道歉

  11月6日,周女士拨打湖南邮政客服电话"11185"取消短息业务,接线员让周女士提供银行卡账号以及身份证号,表示稍后将为其取消短信业务。11月20日,周女士去银行提取500元现金,随即手机上收到信息"您的帐户被提取现金500元"。"短信业务不是已经取消了吗?"周女士颇为纳闷,于是找中南大学邮政储蓄点的负责人张主任讨说法,"对方态度非常恶劣,表示不在乎我投诉,声称‘大不了,我们全部下岗’。"

  稍后,张主任给周女士发来一条短信,"您办我行的卡,接受我行的服务,反过来投诉我们,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周女士维权碰了一鼻子灰,觉得很委屈,"我接收你们的服务难道就应该惟命是从吗?作为一个良知企业,应将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周女士气愤的表示,"我要求他们在中南大学邮政储蓄点公开贴道歉信。"

  回应:"任何体制都有部分疏漏"

  记者拨打湖南邮政客户服务电话"11185",一名服务号为7664的接线员告诉记者:"用户办理存折时会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只要用户在资料中填写手机号码,系统会自动为用户加办短信服务,如果用户不需要可以带上自己的存折到邮政储蓄点取消业务,也可以拨打11185客服电话取消。"

  "可能是个别网点宣导员没有领会相关业务,造成客户的误解。"负责湖南邮政短信业务的张女士认为,维权人周女士很可能是"投诉专业户",并称"任何体制都有部分疏漏"。周女士听到这样的解答感叹:"他们态度根本不是承认错误,而是开脱他们所承担的责任。"

  中国邮政:短信服务是自由选择的

  记者随后拨打了中国邮政客服电话"95580",1234接线员告诉记者,用户是否开通短信服务是自由选择的,储蓄点工作人员不能将短信业务与储蓄业务捆绑强制推销。该接线员表示,"如果发现强制推销现象,请将工作人员工号报告邮政总行。"

  律师: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针对该邮政储蓄点强制开通短信服务的做法,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该邮政储蓄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规,违反公平交易权,属于强制消费,欺负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

  "很多消费者在免费期满后可能会忘记取消服务。"李律师建议,三个月的免费试用期后,邮政应自动停止短信服务,如果有客户需要短信服务再个人申请开通,"这才是客户至上,合法的推销"。

律师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538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律师法律师团,我在律师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