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贿郭京毅 一律师获刑5年

2019-05-18 05: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律师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律师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被双规后,检察机关又逮捕了郭京毅权钱交易的两名重要中间人??曾在同一个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两名北京律师。近日,其中一名律师、原对外贸易经济合


  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被双规后,检察机关又逮捕了郭京毅权钱交易的两名重要中间人??曾在同一个律师事务所工作的两名北京律师。近日,其中一名律师、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商务部的前身)干部、原北京市思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阳因受贿罪和行贿罪被北京市二中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

  37岁的刘阳研究生文化,大学毕业后进入原外经贸部条法司投资法律处,直接在郭京毅领导下工作。刘阳的公开介绍中指出,刘阳参与起草了自1995年以后中国重大的利用外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刘阳与郭京毅的关系一直很好。在郭京毅的介绍下,刘阳认识了郭京毅在北京大学的同窗好友张玉栋。张毕业后进入北京市思峰律师事务所,后升任主任。


  经法院查明,1998年至2002年7月,刘阳利用职务便利,为张玉栋代理的项目审批提供帮助。2001年至2002年间,刘阳以购车、购房为名,先后两次向张玉栋索取人民币7万余元,美元1万元。2003年,刘阳从商务部辞职,到张玉栋的思峰律师事务所工作,又成为张玉栋的下属。2008年3月,刘阳又离开思峰律师事务所,与他人合伙成立了北京善信律师事务所。

  据了解,刘阳当上律师后,经常通过郭京毅接大案。法院认定,2006年12月,刘阳在担任思峰律师事务所律师期间,通过郭京毅的帮助获得东北轻合金公司增资扩股审批的代理项目。为感谢郭京毅,2008年1月,他向郭京毅行贿10万元。

  法院认为,刘阳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利,已构成受贿罪;为谋取不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钱款,构成行贿罪,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957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律师法律师团,我在律师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