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函怎么写

2017-10-13 17: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争议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到了年底,有人被单位“炒鱿鱼”,有人要“炒”单位“鱿鱼”,个人和单位有许多“年终纠葛”,其中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也是经常发生的问题,那么关于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函怎么写,要给员工补偿吗?我们就这个问题来说一下。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函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乙方):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通知你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时间为: 年 月 日。

  请你于接到本通知后至终止劳动合同前,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并按工作交接终结单领取经济补偿金。

  特此通知。

  甲方签发人(签名或盖章):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

  签收回执

  本人(乙方)已收到单位(甲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乙方签收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进行经济补偿,如何补偿: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三)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091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争议法律师团,我在劳动争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