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是认可切结书的。
切结书是台湾人的说法,即大陆的协议书的一种类型,一般双方为了了结某件事或者你要允诺何事,会先签下此协议。和协议书效力相同,如果内容不违法,双方应当履行,违约方按照约定或者《合同》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在台湾诉讼离婚程序大致如下: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家庭》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4、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涉港澳台离婚诉讼案件不属于涉外案件,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按照《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的规定,司法实践中涉港澳台离婚案件多数由被告或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大陆法律是否认可切结书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即便是台湾有许多的党派之争,但其实台湾同胞也是比较向往国内的生活的,包括很多的台湾人都在国内进行发展和工作。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