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诉讼,欠条作证据

2019-01-18 00: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争议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安徽来沪工作的谢邦伦持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出差补贴费。而单位却以本案未经劳动仲裁且已过仲裁时效为由,拒绝支付。11月3日,上海市杨浦区法院根据新实施的

  安徽来沪工作的谢邦伦持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支付出差补贴费。而单位却以本案未经劳动仲裁且已过仲裁时效为由,拒绝支付。11月3日,上海市杨浦区法院根据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一审判决单位支付谢邦伦出差补贴款 19,953.90元及利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工资及奖金、补贴等劳动报酬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海立公司欠付谢邦伦出差补贴款并出具欠条,双方的债权债务已由欠条作了明确的约定,民事权利义务亦不需再作认定,故本案不需先行仲裁,亦不受仲裁时效的约束。海立公司理应立即支付欠付的出差补贴款并支付相应利息。遂判决:海立公司支付谢邦伦出差补贴款19,953.9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种贷款利率支付自 2005年7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根据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本案中争议双方已经以欠条方式明确了争议金额,故本案虽为劳动争议案件,但在起诉前并不需要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的前置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也和一般的债务纠纷一样为两年。

劳动争议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674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争议法律师团,我在劳动争议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